凡煙小說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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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玩得越來越熟稔。跳貼面舞時,能看到他眼眸裏的自己,迷人而放浪。放浪是個東西,game over時可以不用對他負責任。深情,那不是我該有的東西。

——司芃日記

不是怕不怕盧思薇的問題。而是,前方既然有堵墻,腦子正常的人都知道該繞著走。人總不能一有了愛情就犯懵,非要拿血肉之軀和墻比一下堅貞度。

哪怕是撞上去,淩彥齊沒那麽在乎自己受的傷,可他不能不在乎司芃是否會受傷害。她的身份有一堆的問題,她還跟過陳龍。盧思薇想要搞她,給她點苦頭吃,那是分分鐘的事情。正因為這個,他從來就沒想過,有一天要把司芃帶去他媽面前。

過兩天孫瑩瑩和司芃聯系,“就知道淩帥哥心裏有你,他已經派人來找我談了,還挺專業的,我倆的公司馬上就要開張了。”

她問司芃要不要去新公司當個經理什麽的。司芃說沒空,要去跳操。

“媽呀,何苦呢,你這不止是拋頭露面,還是搔首弄姿,不怕惹惱淩彥齊麽?”

司芃把這話原封不動說給淩彥齊聽。人只漫不經心說:“你要喜歡去跳就跳,有蔡昆在我也不怕他們騷擾你。要是遇上蔡昆還搞不定的,趕緊找你們健身房的經理艾瑞克。一屋子膘肥體壯的健身小哥,我不信誰能有那麽大的色膽。”

“為什麽找艾瑞克?你認識?”

“前天吃了頓飯,和他們的老總談投資,入了五百萬開新店。以後不會有任何猥瑣的男人站玻璃門外看你跳操。”

司芃翹起嘴角:“你通常都是這麽解決問題的?”

“對啊,能用錢解決的,為什麽不用錢解決。”

哪怕不是愛,就是這種占有欲,也能讓司芃心花怒放一整天。

夏日在熱風中過得飛快,轉眼就到九月。下午司芃拿水管在院子裏澆花時,收到淩彥齊寄來的包裹。打開看,是件無袖的緊身連衣裙,黑白色的棕櫚葉提花圖案。這兩個月和盧奶奶吃住都在一起,夥食好不少,她已胖了五斤,實在懷疑能不能裝進這S碼的裙子裏。

還是試了,能穿,就是裙下擺的開叉太小,卡在膝蓋上方,沒法走路。鏡子裏一照,下意識地擡頭挺胸。想這個男人真是在國外呆久了,一點也不介意自己女人穿得暴露性感。

她本想發張照片了事。凹姿勢時想,既然是他喜歡的風格,她應該現在就穿過去給他看。發照片哪能看到他道貌岸然的神色。心動便行動,打車直奔天海集團的大樓。

到了樓下,坐在專車裏,想發信息讓淩彥齊下來。

外面的陽光晃得眼花,手機拿在手上黑了屏,心裏還是那兩個字——不敢。不過意識到,跨過一個區,像是跨過黑與白的分界線。

這個青天白日下的正經男人,與她有什麽關系?

專車司機提醒她:“小姐,目的地已經到了。”

“哦,我設置錯地方了。看附近有沒有咖啡館?”

專車司機指指車前,他們的正前面,大廈的一樓便是一間星巴克。司芃笑笑:“好,那我下車。”

下了車,她沿著裙樓的商鋪街,繞這大廈一圈。然後過馬路去到對面,躲在龐大的樓宇陰影裏。她仰望那棟樓,下午四點,樓宇在太陽的餘暉中,金燦燦地閃著光。

這兒的建築物還有道路,全像是積木,平行的、垂直的,不會有一點亂來的交叉或是弧度。像是課堂上的考卷,老師說題不難,有標準答案,細心做就能得高分,考高分能升好的學校,然後呢,繼續這麽做,眼前一條筆直上升的路。

她不是努力了沒考好,她是從來沒想過要考好。

站著像傻子,於是她走過一棟棟的樓。她看到咖啡店、茶餐廳、日料店、珠寶店、藥店、花店、……。一路走,腳後跟磨出了水泡。可停下來做什麽?她不知道大熱天的,她究竟想去哪裏。

可她偏又知道,她想去淩彥齊那裏。可怎麽去?怎麽去?

在那些封閉的地方,對,在小樓的臥室或是淩彥齊的車上,她覺得她在淩彥齊的心裏。淩彥齊從來不說,像個啞謎,偶然間眼神洩露了謎底。

可到這巍峨挺拔的高樓大廈間,那眼神被風吹散,怎麽也抓不住。她今天還難得的化了妝,穿了緊身露背裙和高跟鞋,以人生中最妖嬈的打扮亮相,偏在這裏迷了路。

不知走了多久,前方出現一間書店。司芃笑了,因為白天與黑夜的淩彥齊終於在這裏匯合。小樓裏有許多未來得及拆封的書,上面的包裝紙就刻著這個店名。

可一走進這間房子,讀書氛圍縈繞全身,又覺得步履沈重。她從來不看書的。她只是想看看那個不在她世界裏的淩彥齊。

看看有用嗎?想了解。了解有意義嗎?毫無意義。

店員見到她的打扮,也是一楞:“請問女士……”

“有洗手間嗎?”

“在那邊。”店員為她指路。

書店入口小,裏面卻很寬敞,高跟鞋在原木地板上“蹬蹬”幾十聲,驚擾在斜暉中安靜閱讀的來客。大家紛紛擡起眼看這個不速之客。

司芃覺得荒謬。她去到洗手間,擦汗、去油光、補妝,靠著墻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想笑,她竟會為了一個男人,穿這麽一身衣服,走進一間書店,不倫不類的,還不肯轉身離去。

在書架前晃蕩一會,她給淩彥齊發信息:“我在你公司附近的書店。”

不過二十分鐘,冷清的紙書世界裏再進一人。

司芃偏頭,望著光束裏的淩彥齊笑。像是他的翹班,才能彌補這個下午汗涔涔的失落。

淩彥齊眼裏有光,走過來,擁著她腰:“我還以為你騙我。”

“覺得我不會來書店?”

“覺得你沒那麽勤快。我要不接,你多走一步路都不肯。”他上下打量,司芃在他身前繞個圈。他說:“正好。”一頓一笑,“適合穿去夜店。”

“不適合在這裏,對不對?”司芃走向角落的沙發,“這裏書味太重,和我這個人不搭。”

“和我搭就行。鞋子脫了。”他一眼就看到她腳後跟的紅腫。

司芃想將腳擡起,看腳後跟磨得厲不厲害,無奈裙子開口太小,這腳楞是擡不起來。她恨不得把鞋子踢出去。

淩彥齊跪在一邊幫她把鞋脫了,還說:“好,我錯了,以後不給你亂買衣服,可以了嗎?”他找店員要創可貼。正往傷口上貼,司芃便問他晚上有什麽活動。他嘆口氣說:“收下心,你腳都破皮了,今晚只能在書店裏呆著。”

司芃撇嘴說無聊。淩彥齊拉起赤腳的她,走到一排書架前,點了幾本書給她。

“這是松本清張的推理短篇集,短小精悍,推理和市井氣息並重,可以讀讀。就是每篇前面有宮部美雪的導讀,太絮叨了,可以不看。”

司芃笑著問:“這叫入門級讀物推薦?”

“別把自己想得那麽不學無術。”淩彥齊再把她推回沙發前,“我看上的女人,哪怕沒有文憑學歷,也一點不差。”

也許就因為這句話,司芃真的乖乖在書店裏呆了四個小時,翻完兩本松本清張。

回去的時候發現,永寧街東出口坐地鐵可以直達書店,比陳志豪開車送她還要快。想起孫瑩瑩說她是土老帽,對外間的一切變化都無動於衷。

不,站在那些高樓大廈間,她就很想知道眼裏沒有她的淩彥齊是什麽樣的。於是沒事的話,下午在健身房上完課沖完涼,她換套清爽的便裝過來,和淩彥齊在書店匯合,呆到七八點,再去吃飯。

她耐著性子翻完所有的松本清張,覺得自己還是不愛看書。只不過淩彥齊很愛呆在這裏,經常看書看到忘記時間、忘記她。

她覺得不可思議。玩游戲機、攀巖、真人射擊,他都不輸給她;舞池裏摟著她跳舞,節奏感和身體律動也都一級棒。然後這麽會玩的男人,竟然還會看書。

因為小樓裏未拆封的書太多,他還太愛翹班,根本就不是個認真的人。她一度以為他是個沽名釣譽的NUS學生,沒準是他媽花錢買進去的。結果人一坐,就能坐四五個小時,看的書還特別的枯燥乏味。

就這樣陪著,也好。仿佛就能多懂一點她逃出來的那個世界。

淩彥齊不給她推薦書了,說你自己挑去。她在一個很偏僻的角落裏找到一本小冊子,純粹是開頭那段文字吸引了她。

“有時候我很明白,我的人生目標是以父母親為榜樣,那會是光明與純潔,優越且規律。然而,通往目標的路途還很遙遠,在那之前,必須先讀完中學,進入大學,參加各式各樣的測驗和考試。而且,這條途徑多半得穿越黑暗的路段,人往往就此流連忘返,甚至沈迷其中。……”

她心中一顫,覺得這個人比卡夫卡還要貼近她的內心。她始終不懂村上春樹為什麽要在一本有關青少年的書裏安排那麽玄幻的情節。所以總是看兩頁就得放下。

這本書她讀得甚慢。讀辛克萊生活在那個假的光明的家,一出門便見識另一個黑暗的世界。

讀他因為一個謊言而遭受到看不到盡頭的欺淩。

讀德米安從天而降,幫辛克萊解決了欺淩他的惡徒,辛克萊卻來不及感恩,只想逃回那個光明的世界。

讀德米安對該隱和亞伯的另類解釋。

……

太多內心獨白的文字,看得甚是費勁。

漸漸地,司芃看不清書面上的字,那上面重疊著幻燈片,一張張在她眼前掠過。

她原本也生活在一個光明的世界裏。有疼愛她的阿婆,有公派留學的父親,有才貌驚人的母親。他們回國探親,便是盛日。

那時她太小,根本不記得。但阿婆留下好多影碟。因為不會用電腦,媽媽會把拍攝的家庭錄像都刻成光盤,她只要把光碟塞進機子裏,就能看到那些美好的時光。

司芃也跟著看過無數回,所以印象深刻到以為那就是每一天。

厚重的窗簾大開,外間的陽光和花草一樣明媚。阿婆從櫥櫃裏拿出那些甚少用得上的英式骨瓷,一個個碟子地鋪過去,鋪滿那張長長的繡著花紋的米黃色桌布。

媽媽出門在花店買了鈴蘭花,綠葉襯著,放在白瓷的花瓶裏,沖著DV笑:“好不好看?”

剛過兩歲生日的小花,吸引力全在餐桌琳瑯的蛋糕甜點上。她爬上椅子,再爬上桌子,伸手朝甜點抓去。爸爸非但不制止她,邊拍攝邊大笑。“蘭因快過來看呀,我閨女好厲害。”

坐在餐盤間,把白色的公主裙吃得一塌糊塗,阿婆從廚房出來,把她抱下來:“小心打爛我的碟子。”

媽媽牽著她小手上樓,一會兒下來又是個粉紅色的小公主。她坐下來彈琴,彈肖邦的圓舞曲。爸爸把他的小花抱起,飛在天空旋轉。

美好得像是活在童話世界裏的一家人。

只是,她和辛克萊一樣,出門便見識到另一個世界。她穿著媽媽從國外買回來的高級洋裝,頭發被她阿婆用精油養得烏黑筆直。粉得美好,黑得純粹,襯得一張小臉像阿婆珍藏的骨瓷白碟。她看到巷子裏有和她一般大的孩子玩石頭,想加入。

圓頭的小皮鞋前進一步,臟兮兮的小拖鞋就後退一步。再前進,再後退,直到那些比她黑比她矮的孩子,退到墻邊,無路可退,轟的四散逃了。

那時的定安村,到處都擠滿打工仔。小孩子們也像阿貓阿狗一樣亂竄。

她的阿婆讓她少鉆進那些巷子。

可有次她看到一個小女孩沖她一笑,便跟上去了。跟著小女孩回家,門一開,就被嚇得逃了。她從沒見過,一間沒她家客廳大的房間,地上橫七豎八地躺著光膀子的男人。

沒數,不知道有多少個。那些泛著油光的肥肉,對她而言,比案板上的豬肉好不到哪裏去。

再後來,她想了辦法,出門時帶一袋子的進口糖果餅幹,見到四五歲的小孩就分。再大一點,那些精巧的糖果吸引力不夠了,她就帶很多的錢在身上。

誰願意跟她玩,她就給誰買好吃的。

有了玩伴值得開心,也見識到更多的黑暗。因為沒有爸媽陪在身邊,對別人的爸媽難免好奇。結果發現,那些人打的不是麻將就是孩子。

小朋友,一個個的已經對謾罵和推打面不改色。而她眼淚汪汪的,替他們可憐。回到家裏,覺得還是連樣貌都快記不清了的爸媽最好。

可是,這麽一個天真又有愛心的有錢小妹妹落到定安村裏,家中還只有一個年逾古稀的老奶奶撐腰。好快,她就成為周邊小混混的財神爺。

她太年幼,還想有人陪她玩,所以分不清自己主動給,和別人找她要,是兩碼事。

她拿錢消災了很長一段時間。

作者有話要說: 該隱殺亞伯:

創世記

亞當與夏娃生的孩子。該隱是哥哥,長大後成為耕田人,亞伯是弟弟,長大後是個牧人。

兩人都向上帝供奉,上帝看中了亞伯的供品,而沒看中該隱供奉的。該隱很生氣,把亞伯殺死。

上帝問該隱:“你的弟弟亞伯在哪裏?”

該隱回答說:“我不知道。我又不是看守著他的。”

上帝說:“你做了什麽事?聽著!你弟弟流出的血從地上向我哭訴。你受到控訴,你要被流放,逐離這塊吞噬被你殘殺的兄弟的鮮血的土地。你要耕種,那地也不會再長出佳禾。你會成為流浪漢,到處漂泊。”

該隱說:“我受不了這個懲罰。今天你把我從這裏趕走,不讓我再出現在你面前,我將成為一個流浪漢,到處漂泊,遇見我的人都可能殺死我。”

上帝說:“不,如果有人殺死該隱,他就會遭到七倍的報應。”

上帝給該隱做了個標記,這樣遇見他的人就不會殺死他。

後來,人們將兄弟間的對峙和殺戮稱為“雙子情節”,西方人對“雙子”的定義經常是參照該隱和亞伯間的關系——就是兄弟一方因為嫉妒對方得到的關愛和註意,引發血親相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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